全日最高(港元)
全日最低(港元)
成交量 (千股)
成交額 (百萬元)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2.07A條以及碧桂園控股有限公司(「碧桂園控股」)的章程細則,碧桂園控股將以電子通訊方式向其證券登記持有人(「登記持有人」)發佈其公司通訊(「公司通訊」),惟受限於將立即生效之以下安排及情況。
碧桂園控股的股份過戶登記處的聯絡資料
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 地址: 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
· 電話: (852) 2980 1333
· 傳真: (852) 2890 9350
安排
1、有關公司通訊
「公司通訊」是指碧桂園控股已刊發或將予刊發以供碧桂園控股任何證券之持有人或投資大眾參照或採取行動之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於(i)董事會報告及年度賬目連同核數師報告副本及財務摘要報告(如適用);(ii)中期報告及中期摘要報告(如適用);(iii)會議通告;(iv)上市文件;(v)通函;及(vi)代表委任表格。
碧桂園控股的公司通訊之英文及中文版本將載於碧桂園控股的公司網站(www.countrygarden.com.cn)及聯交所的披露易網站(www.hkexnews.hk)(「網站版本」)。
2、可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
「可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是指任何涉及要求本公司證券持有人指示其擬如何行使其有關股東權利或作為本公司證券持有人進行表決的公司通訊。 為避免疑義,可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不包括股東大會通知和代表委任表格。
碧桂園控股將通過電郵以電子通訊方式向各登記持有人個別地發送可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 如果碧桂園控股沒有獲取登記持有人的電郵地址或其提供的電郵地址無效,碧桂園控股將以印刷版本形式向其發送可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連同一份索取登記持有人有效電郵地址的申請表格,以便將來以電子通訊方式發佈可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
登記持有人有責任提供有效的電郵地址。 假若碧桂園控股沒有收到登記持有人的電郵地址或登記持有人所提供的電郵地址無效,碧桂園控股將按照上述安排行事。 倘若碧桂園控股向登記持有人提供的電郵地址發送可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而未收到任何「未送達信息」,則碧桂園控股將被視為已遵守上市規則。
索取公司通訊及可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的印刷版本
如登記持有人欲︰
·收取最近期刊發的公司通訊及可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之印刷版本;或
·持續收取碧桂園控股日後刊發的公司通訊及可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之印刷版本(直至碧桂園控股於翌年刊發其下一份年報為止),
登記持有人可填妥及提交相關的申請表格至碧桂園控股的股份過戶登記處(詳情見下部標題為「選擇公司通訊及可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之語言版本及收取方式」的章節)。
本公司證券的實益持有人(「非登記持有人」)日後希望收取所有日後公司通訊的印刷本,應聯絡代其持有股份之中介機構或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以便進行必要的安排。
登記持有人及非登記持有人可於任何時候向碧桂園控股的股份過戶登記處發出書面通知,修改其收取公司通訊及可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的語言版本及收取方式(詳情見下部標題為「選擇公司通訊及可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之語言版本及收取方式」的章節)。
如證券持有人對選擇公司通訊及可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之語言版本及收取方式有任何疑問,可以於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五上午 9 時正至下午 5 時30分,香港公眾假期除外)致電碧桂園控股的股份過戶登記處的查詢熱線 (852) 2980 1333查詢。
選擇公司通訊及可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之語言版本及收取方式
在碧桂園控股於其公司網站刊發公司通訊後,如登記持有人或非登記持有人擬收取相關公司通訊的印刷版本或有別於其所選擇的另一個語言版本,可填寫並向碧桂園控股的股份過戶登記處提交相關申請表格(見下文)(郵寄至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 17樓或電郵至2007-ecom@vistra.com)。
登記持有人或已聯絡代其持有股份之中介機構或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以進行必要的安排的非登記持有人可以在任何時候透過填寫並提交相關申請表格(見下文)向碧桂園控股的股份過戶登記處發出不少於七天的書面通知(郵寄至上述地址或電郵至2007-ecom@vistra.com),更改選取公司通訊及可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之語言版本或收取方式。相關更改要求適用於碧桂園控股下一次及日後刊發的公司通訊或可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
如證券持有人要求收取碧桂園控股日後公司通訊及可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之印刷版本,有關要求將一直維持有效,直至該指示被撤銷或取代,或直至碧桂園控股於提出要求日期後刊發下一份年報為止(以較早者為準)。如果證券持有人希望繼續收到日後的公司通訊及可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的印刷版本,則需要填妥及提交新申請表格至碧桂園控股的股份過戶登記處。
供登記持有人和非登記持有人用作更改選取公司通訊及可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之語言版本或收取方式及/或要求印刷版本的申請表格可在以下下載: